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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法院成立诉调对接中心 助力基层矛盾纠纷化解

时间:2021-12-30 来源:
       为扎实推进“三创四建五优化”活动开展,全面加强和创新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河北省鸡泽县法院通过建立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平台、不断拓宽类型化行业调解、积极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保障,最终形成预防、解纷和修复并重,政府治理与基层自治并举,诉讼与非诉讼方式并行,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有效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科学谋划、层层落实,创建社会共治共建新格局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鸡泽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结合法院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创建诉调对接中心,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政策支持。鸡泽县委、政府“两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诉调对接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县委政法委、县法院、财政局、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特邀调解员“以案定补”实施意见》,政府拨款20万元用于该项工作。积极开展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培训会,充分调动特邀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三是坚持组织保障。成立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诉调对接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法院。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法委牵头、法院落实、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队伍高素质常规化运作的整体组织格局。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夯实“一庭”平台建设。鸡泽法院按照“一委一庭三中心”建设要求,高标准打造“一乡一庭”,按照“1+2+3”人员构成,即每个乡镇法庭由一名员额法官兼任庭长、从乡镇工作人员中选任两名人民陪审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和一名特邀调解员,选派精干力量长期驻守法庭工作。法院工作人员每周三集中下乡办公,对于一般诉前纠纷由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进行化解,法院人员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定期组织人员培训,全面将多元化纠纷解决网络拓展覆盖到各种矛盾纠纷中,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是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特色调解与专业审理相结合,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除建立1个速裁团队,又先后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家事纠纷、行政争议、劳动争议、金融巡回法庭等专业调处中心。同时,推动繁案专审精审,组建家事、金融、劳动争议等专业化审判团队,对案件进行“门诊式”分流,力求达到多元参与,诉调联动,专业突出,调解信服的效果。三是打造专业性调解组织。鸡泽法院借鉴枫桥调解经验,召开首批特邀调解员颁证暨业务培训会,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律师、保险公司、金融机构、乡镇调解委员会和德高望重的退休老干部中聘用41名为首批特邀调解员,聘期为两年。积极推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对接,完善诉调对接案件管理,深化业务培训,落实特邀调解员以案定补制度,充分调动特邀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发挥人民调解解决民间纠纷、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作用。

       三、夯实基础、突出实效,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新发展
 
       一是构建规范高效的诉讼模式。今年以来,为最大限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鸡泽法院坚持以智能化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依托“互联网+”模式,稳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管理和应用,不断提升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诉讼服务理念,积极引导诉讼群众开展网上在线诉讼活动,并通过互联网庭审方式开庭审理各类案件。疫情发生以来,依托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河北移动微法院”及12368热线,为群众提供咨询1200余条,网上审核立案680件,电子送达法律文书1050次,通过互联网在线庭审方式审理各类案件185件,畅通了当事人的诉讼渠道。二是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大力宣传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在诉讼服务中心张贴立案流程图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引导图,并将相关内容通过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及各类社会媒体公开,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低、对抗性小、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营造诚信友善、理性文明、依法有序、创新发展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氛围,为扎实开展“三创四建五优化”活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三是基层社会治理效果显著。在基层治安隐患整治、矛盾纠纷化解、群众诉求办理等方面,采取分类管理、因案施策,实现靶向管理,联动共治的效果。诉调对接中心推进以来,诉前分流案件752件,诉前分流率82.71%;诉前成功化解案件593件,化解率78.86%;人民陪审率100%、一审服判息诉率89.62%、调解、撤诉案件316件,调撤率达62.95%;该三项考核指标均位于全市前三。一审民事新收案件同比下降38.63%,大量矛盾纠纷有效在诉前化解,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王胜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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