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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大曝光】延安高交大队直罗中队在逢五统一行动中查处3起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2019-07-26 来源:延安都市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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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7月25日,延安高交大队直罗中队中队长范延江带领中队民警在逢五统一行动中查处十类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当天共查获3起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违法情况曝光如下:

  一、下午16时41分许,中队中队长范延江带领民警在包茂高速由北向南至608公里+500米附近,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陕KC9**8的大型货车长时间不按规定行使,中队民警通过喊话器喊话要求其及时纠正,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了其交通违法行为,随后通知其到我中队接受处理。驾驶员来到中队后中队民警给其观看了执法记录仪记录的违法视频录像,并且告知了其违法行为条款及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决定处以100元,记3分。驾驶员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中队处罚无异议,当场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二、下午16时50分许,在包茂高速由北向南619公里+100米附近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RF1**1大型货车在应急车道停留,中队民警上前询问后得知其为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第4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中队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拍照取证后要求其尽快驶离并且到我中队来处理。驾驶员来到中队后,中队民警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办法》87条第1款4项之规定,决定对其罚款200,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驾驶员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无异议,当场缴纳了罚款,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三、晚上23时35分许,副中队长孙海鱼带领民警在包茂高速公路富县由北向南635公里+800m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DB8**6大型货车在应急车道停车,中队民警上前询问后得知其为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第4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中队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拍照取证后要求其尽快驶离并且到我中队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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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驶员来到中队后,中队民警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办法》87条第1款4项之规定,决定对其罚款200,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驾驶员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无异议,当场缴纳了罚款,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延安高交大队直罗中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通讯员:李延军)

责任编辑:青年编辑